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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日星期四下班前五分鐘,
我家小孟走進辦公室,
指著外面一個其他部門的孟幹,
說那位孟幹要請假,
但是“他Boss English no 明白”,
問我可不可以在他的請假申請上面寫上中文,
我當然說好,
看看那張申請單寫著因為9/20他要結婚了,
所以9/20~9/30要請事假。

 

我問我家小孟:
“20號結婚,20號才請假來得及嗎?”

我會這麼問是因為下個月剛好遇到回教的宰牲節,
依據回曆跟月相才能決定放假的日子,
原本放假計劃是9/12~9/19,
現在可能改到9/9~9/16,
我怕他是因為原本的放假計劃,
以為從20號開始請假就可以連休。

 

我家小孟說
“沒問題!男人嘛,
當天準備就好!
而且他是當地人,
就算17~19都上班,
他也可以準備。”

 

我又不放心,
硬是逼我家小孟去問清楚,
免得喜事之前才發現請錯假,
多麼掃興。

 

結果,
這傢伙是因為寫錯月份,
他8/20就要結婚。
我先狂劈他一頓寫錯月份在搞什麼???
然後驚覺8/20就要到了啊!!!
8/18下班前五分鐘來請假,
8/19是週五假日,
8/20就要連請十天!!!

 

不喜歡罵人,
尤其不喜歡罵其他人部門人的我也忍不住了:
“除非你是昨天晚上突然第一次看到你老婆,
覺得一見傾心迫不及待非君莫娶,
不然為何你不能提早請假?
你最好給你老闆一個准假的好理由!”
(當然罵完我還是跟他說了恭喜 :P

 

不過說實在,
小孟們請假的風格多半是這樣,
曾經有一個女生當天早上傳簡訊說:“老闆,我要期末考,所以要請七天年假。”
我不能接受這種請假方式,
所以就讓她曠離了。

 

註1
孟加拉沒有婚假,
小孟們問過我為什麼臺灣有,
他們沒有,
那時我開玩笑地說
“因為如果給你們婚假,
很多男生就可以請四次婚假,
你是老闆你願意嗎?”

 

註2
據說法律還是只承認一夫一妻。

 

註3
很多人都是半工半讀完成學業,
一般是週五或晚上上課,
但白天又會排考試,
所以常有人為考試請假。

 

註4
在孟加拉勞動法2006規定員工“連續”曠職十天,
公司需書面要求員工十天內提出解釋,
員工若無提出解釋,
則需再給予七天申辯機會,
一個人要曠27天且公司完成書面程序才能解雇 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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